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
有期徒一年缓刑两年,是指被判决一年有期徒刑,可以暂不执行刑罚,由特定机构对罪犯两年内的表现进行考察,在两年的缓刑考验期内,没有法定缓刑撤销情形的,2年后就不再执行刑罚。缓刑只适用被判处拘役、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。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的法律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
对于被判处拘役、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,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,可以宣告缓刑,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、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,应当宣告缓刑:
(一)犯罪情节较轻;
(二)有悔罪表现;
(三)没有再犯罪的危险;
(四)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。
宣告缓刑,可以根据犯罪情况,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,进入特定区域、场所,接触特定的人。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,如果被判处附加刑,附加刑仍须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