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兑奖地点:单张彩票中奖合计金额不超过1万元(含1万元)的兑奖者,可到北京市所有体育彩票代销点兑奖;单张彩票中奖合计金额超过1万元的兑奖者,到北京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兑奖(地址: 北京市西城区先农坛体育场一号楼兑奖大厅)。
2、单注中奖奖金(纸质即型体育彩票为单票奖金)超过1万元(不含1万元)的,兑奖者须依法缴纳20%个人偶然所得税,由兑奖机构代扣代缴。
3、兑奖有效期:电脑体育彩票的兑奖有效期为开奖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,纸质即开体育彩票的兑奖有效期为自游戏停止销售之日起的60个自然日内。兑奖有效期最后一天若遇到国家法定节假日或彩票市场休市的,则顺延至节假日后或彩票市场休市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,逾期未兑,视为弃奖纳入公益金。
4、北京市体育彩票兑奖大厅兑奖业务受理时间:周一至周五, 上午09:00至12:00,下午13:30至16:30(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兑奖)。
5、兑奖者须持中奖彩票、本人名下建设银行储蓄卡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办理兑奖手续。根据中国人民银行《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》的规定,有效身份证件包括:居住在境内的中国公民,为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;香港、澳门居民为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;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;外国公民,为护照;其他证件不能办理兑奖手续,请中奖者给予配合。
6、若无建设银行储蓄卡的,可提前到北京市任意一家建设银行办理。
7、不得委托他人办理奖金领取手续。
8、代销者不得代替购票者兑奖;
9、若发现兑奖者有效身份证件虚假、超过有效期限、与兑奖者本人不符或兑奖者为未成年人,不予兑奖。